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十八岁为止,如果十八岁后仍在求学的,学费的承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子女有能力承担学费,则由子女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