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且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按照时间阶段分为两种情况。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94年之后是没法形成所谓“事实婚姻”的,因为都被当做同居来处理。
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离婚的。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先去补办再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有合理理由经法官同意后可以不要结婚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提交结婚证的,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一方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是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的。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有结婚证,如果属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如果没有结婚证,属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先到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结婚证,然后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想协议书的写法:关于子女抚养,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权且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生父或者生母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那么不抚养的一方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在下列情况下不用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如果是双方出钱买的房产,并且写了两个人名字的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首先,没有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所以不存在离婚行为。其次,没结婚证的孩子抚养权按照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来处理。最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确定原则是:1、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协商一致确定;2、协商不成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优于母方,且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协议书为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想协议书的写法关于子女抚养,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权且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