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安徽泄洪区的补偿有:(一)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分别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70%、40—50%、40—50%补偿;(二)住房,按照水毁损失的70%补偿;(三)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按照水毁损失的50%补偿。
1、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按照蓄滞洪前三年(不含分洪年份,下同)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专业养殖实行分类定值补偿 专业养殖区域的补偿,一般是会按照蓄滞洪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补偿金额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3、经济林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经济林损害补偿一般是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形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经济林补偿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4、居民住房补偿按损坏情况赔偿 补偿主体部分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予补偿,按照住房损失价格的7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