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法人资格的要求如下: 1、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司的法人资格会因为公司合并;破产;解散而丧失。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个体工商户是经营者而不是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司的法人资格会因为公司合并;破产;解散而丧失。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司的法人资格会因为公司合并;破产;解散而丧失。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一、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取得方式: 1、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自动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二、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三、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