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民办非企业法人变更程序为:1、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出具同意变更的文件或在社团提交的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和变更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3、登记机关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4、登记机关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5、登记机关发证。对核准变更的社会团体,颁发有关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6、登记机关公告。对核准变更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公告。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一个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或上级单位指派任命的,对单位的日常经济经营活动具有指挥决策权(重大决策事项除外),同时承担着由于本单位违法违规的法律承担人的责任,是法人单位的有声代言人。而公章是一个法人单位的法律证明,是无言的承诺。法定代表人章本身就是其本人的,只不过是有单位出资刻制,使用必需经本人同意。因此,法定代表人承担着经营决策、法律责任等决定性的重大责任,把持着公章和手章合理合法,除了使用上不太方便。
公司账户可以对私人账户转账,但是仅限个人报销、工资发放、股东或员工借款。前者需要与银行开通功能,个人借款有的银行不开通大额转账,而且借款需要正式借款合同。以下八种公转私情况是合理合法的① 发放员工实际工资② 员工实际差旅报销③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④ 向自然人采购货物⑤ 归还个人借款⑥ 支付个人赔偿金⑦ 股东利润分配⑧ 个人独资企业利润分配。
法人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只要该法人缴纳了一定年限的失业保险。并且其失业是由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导致的,法人具有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当其办理好相关所需手续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公司法人变更的理由如下: 1、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2、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或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及时依法处理。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5、尽量参加或者列席股东会,获得一份股东会决议。
餐饮公司一般都是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可以变更经营者,变更法人。 变更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变更双方的身份证,变更时最好把公司的所有任职人员全都变过去,同时还有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股东变更后得需要做税务的股权转让,税务的股权转让是必须要做的,目前先做工商后再做税务的股权转让。 如果不做税务的股权转让相当于股东还是没有变更。
皮包公司是指哪些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的公司,是我们国家经济刚起步那几年最常见的公司状态。然而,现如今的皮包公司却多指那些从事诈骗的公司。如果当了皮包公司法人,很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存在很大的较大风险。而这风险概括起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不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4)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2、能证明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但因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然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