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法官可以电话联系证人吗,从程序上是不可以的。 但从理论、实践中是可行的。首先这提问者没有明确证人是一方提供的,还是双方都认可提供的,如法官对于争议问题,双方都向法院提出有证人可以证明的,那么法官也可以当场进行电话联系,并将相关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核对,如双方无误则记入笔录,可以作为案件参考。这样可以节省审判时间不浪费审判资源。 但如是一方提供的另一方否认,且对证人证言不认可,那么法官不应当作为参考。而是应当另行安排开庭时间,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拒不出庭的,则由提供都承担不利责任。
法院的结案方式一般有三种:撤诉、调解和判决。 法院考评法官时,要考核他的调撤率、上诉率、息诉服判率、审限内结案率等方面。 一个法官每年承办的案件达三、四百件,有的案件判决书动辄都有几百页。这对法官来说,绝对是压力山大。 综上所述,做为一个法官,如果你不积极劝说原告撤诉,就算你拼死拼活的干,也会案件积压成山,就算你是法院最勤奋的一个,最后绩效考核也可能是最差的一个。 这些原因,都能让法官竭尽全力地想办法让原告撤诉。 所以,法官在接到分配下来的案件后,第一件事做的往往就是劝说撤诉,如果劝不了,就劝说调解,调解也劝不了的,这才不得不开庭审理。
法官法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也就是说,首席大法官只有一人,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同时就成为首席大法官。根据这一规定,首席大法官是法定的,不需要再通过任何批准或者授予程序。大法官。根据有关规定,大法官一共包括两级。高级法官,共包括四级。法官,共包括五级。 而法官目前是纳入公务员体系当中的,公务员的任职,分为科、处、局、省、国家等几个级别,这个大家都很清楚了。法官的行政级别,也是按照这个来确定的。 而法官的行政级别,通常是相当于同级政府的行政副职,也就是说,区法院院长相当于副区长,市法院院长相当于副市长,省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长,最高法院院长相当于副总理。各级法院内部法官的行政级别,按照法院编制情况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或者单独审判员审理。可以是组成合议庭的形式,也可以是单独审理的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公民是可以向有关监察部门投诉法官的。我国《监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但投诉也要有理有据,不可以诬告陷害,否则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监察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监察对象对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控告人、检举人、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依法给予处理。”
二审不会维护一审法官,二审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官不会偏袒一方,会在出公正的做出判决,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上诉到中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强制执行法官最怕上诉到上一级法院。 1.如果执行法官不去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依法向该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要求该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人民银行账户、房屋登记、车辆登记、工伤投资登记。也可以寻找一下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万不得已的时候,还可以悬赏的方式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超过6个月不执行,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两种情况,都可以向该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举报法官可以到以下部门举报:1、本院纪检部门2、上级法院3、纪委4、纪检监察机关。在投诉之前,大家首先需要分清法官是属于主观故意违法办案还是客观办案。首先在情况不恶劣的情况下先向本院纪检部门投诉,若在此条件下投诉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可向上级法院投诉。若情况恶劣当事人可向上级部门例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追责的。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存在重大违纪违法行为,造成冤假错案发生的,可以追究当事法官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几种情形: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2、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