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的公司章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 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这就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
签订生死状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电费不可以承包给个人,供电由国家电网提供,电费由国家统一收取,私人不允许承包。但是供电公司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收取电费,同时不能向业主收取手续费。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花费。物业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花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花费。
店面被拍卖,原合同还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新房东不肯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就算是店面被拍卖,依然不影响原合同的履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没有效力,而且公证处也不会受理的。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 《公证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产证复印件只是起原件的依据作用,不能发生证件的正常法律效力。 房产证的特点如下: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协议的有效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认: 第一,协议双方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第二,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协议内容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个人租房合同补充协议应注意以下事项:1、一定要查看出租人的各种证件;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具体内容,比如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4、房屋出租前的各种额外费用一定要出租人结清;5、付款方式,以及具体的数额,都要详细写清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给小三补偿协议违反公序良俗,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现实生活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些同居关系在解除时,一方会向另一方主张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而补偿金通常以借款、欠款、协议等形式表现出来。实践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