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 出资不足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抽逃出资的,属于一种严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恶劣行为,对内可能承担对股东的违约责任、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对外方面,属于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权益的,应当对公司债
妨害病毒感染防控的,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缓报疫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散播疫情谣言者应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刑三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不服从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刑三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过程中,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触犯非法经营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