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可撤销婚姻是指不完全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婚姻。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2、从夫妻财产制度内容看,近代产生过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等,但都有强烈的夫权色彩而逐渐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财产。
1、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1)离婚起诉状;(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4)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
受害人不仅人财两空,而且自己的离婚问题很难解决。具体表现在:(一)民政局一般不同意当事人提出撤销该婚姻登记的要求。这样给受害人带来了不便。如果当事人对民政局不予
无效婚姻制度的法律意义:1、无效婚姻制度作为结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婚姻法的重要内容,在法律上加以确立和完善,是充实我国婚姻家庭法内容,完善结婚制度,保证婚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