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1.按约定完成工作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3.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4.接受监督检查。5.交付工作成果。6.对工作成果的瑕疵担保。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性质如下:1、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既不是作为法律人格的公司,也不是公司自身所拥有的具体形态的财产,而是抽象的表示公司资本份额的股份;2、上市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
(一)名义股东的股权代持问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名义股东仅具有对外公示性,若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处分股权,且未经实际出资人追认
1、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2、其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3、是混合型控股公司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参加分红,并不会因为已经将股权质押就不能参加公司分红了。依照《物权法
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而言之,出质人因为资金需求而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而获得资金的行为。如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
少数股东权益的法律规定有:《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1、无法免除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
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如下:一、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二、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三、债权债务的变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