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一般在6月内进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应该在出判决结果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执行。一般案件应该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执行。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延期,那么要事先通过申报核实审查。如果被执行人有出现在执行期间内冻结转移资金,那么应当立即支持并给予惩罚。
对证据的审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调查,所有的证据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的情形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种: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需要鉴定、勘验的;4、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5、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法官看答辩状还是看口头答辩,主要根据证据进行审判。答辩状一般情况下也会看的,法官会针对双方的起诉状答辩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但是答辩状主要是给对方看的,是针对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法庭辩论是口头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申请法院予以调解,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主持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予批准。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内容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案件,开庭时法官都会先询问是否调解,被告要求调解,需要原告同意调解,如果原告不同意,法官会按程序判决。
借条不到期能到法院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按照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借条不到期能到法院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按照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院找熟人不会偏判,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且熟人一般在审判时应当回避。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传票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被告都送达之后才会确定开庭日期,送达以后被告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通知起诉人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如果被起诉,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传票。被告在收到传票之后,应该准备出庭。如被告没有及时收到传票,则应该由家属代为转达或者送达。如果被告人提前知道原告的起诉行为,可以去法院询问法官,来知晓自己是否受到起诉。法院也可能发送邮件,来送达起诉文书。
法院工作时间为:早8:30-12:00;下午为:2:00-5:30。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铁路、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州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