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x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c县x镇d村七组。被申请人:XX,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县x镇x路3
山东担保纠纷维权管辖法院这一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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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以下情况: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1、法律判定的账户冻结,银行是不会自动解冻的。2、一般来说,如果原告不知你的其他账户,是不会影响到你其他银行卡里的资金的。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相关法律:《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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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如果被执行有工资收入,你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收入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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