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明知”的范围不能要求过于狭窄,“
注册商标转让,是指通过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取得转让费,从而出让商标专用权,受让人依法取得注册商标,享有商标所有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点: 一、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二、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三、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量刑: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
加盟总店需要贮备注册商标。如果要加盟总店的话总店是必须要有注册商标的,如果没有注册商标的话,就没有让他人加盟的权利,这个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属于特许经营。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
个人可以注册商标。个人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申请人自己提交到商标局注册商标;一种由代理公司注册。代理公司可以免费查询商标、指导商标注册类别、判断注册成功率、协助准备材料、提起申请、与商标局实时对接注册信息。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3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没注册商标是不可以加盟的。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身为加盟商需要不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
有注册商标的不一定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必须要有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
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不能加盟,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