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罪犯不能选择死刑的执行方式,所以基本尊重人权的精神,一般情况下可以由罪犯选择执行的方式。
一个是医学上的,一个是法律上的。 安乐死是指对于现代医学已无法挽救而逼近死亡的病人,医生在病人本人或其亲属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死亡前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的生命。 其基本特征是:患者必须是患有不治之症,在现代医学最先进的治疗条件下已无法医治,患者的生命难以挽救的。 2、必须是患者不堪忍受疾病折磨的痛苦或者其亲属不忍看到患者深受病痛的折磨,而真诚地向医务工作者提出请求,委托采取某种无痛苦死亡措施的。 3、对患者实施无痛苦死亡行为的人,只能是受委托的正式医生,而非其他任何人。我们国内目前并不支持安乐死。而注射死刑与枪决一样,是对判处死刑的罪犯执行死刑的一种方式。
注射死刑会很痛苦。注射死刑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