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里面要注意: 1、合同当事人。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股权转让行为对企业资产重组、优化资源是有利的,但经常会引发纠纷。所以要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合同绝非易事。
如双方协议离婚,双方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如起诉离婚,则需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需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等有关材料。
新手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买房目标的确定 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购房的前提。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做到一步到位; 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 二、买房首付款的积累
(1)看开发主体是否合法,城中村土地开发的主体可以是村民,还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经济实体,也可以是村委会依法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主体一定要取得合法开发土地的资格。 (2)看是否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3)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只有符合城市整体规划,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有一定的取得保障。 (4)看是否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中村改造项目应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进行报建、招标、施工、监理及组织竣工验收。 (5)看有没有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一次性付款买房注意事项有: 1.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2.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3.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明确地写出来,并附一张项目公摊的平面图纸; 4.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要确保合同无空白处。
1、应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 2、不能进行责任认定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对当事人的处罚不能适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如下: 1、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在购买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看清认购书上写的是哪种金,以免自己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3、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能交易,没手续。
订立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2、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 3、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