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要到税务局清缴税务办理税务注销。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就相当于企业实体没有了,企业单位无需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个人可以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转为个人缴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7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
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
公司被吊销、注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5、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手续的办理是: 1、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登报公告; 4、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告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有: 1、处罚与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3、股东的连带责任。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5、将涉及无照经营。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死亡后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不利于社会管理。 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法律依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
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