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广告审查:是指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承办广告业务中依据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在广告发布之前检查、核对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并将检查、核对情况和检查结论、意见记录在案,以备查验的活动。 所谓广告审查制度: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交付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前,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审查。 并出具与审查结果和审查意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一种广告管理制度。
缓刑期间,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缓刑期间,可以就学、就业不受限制,但是不能超过你的活动范围。 确需超范围就学、就业的须向你现在的司法所、司法局提交申请,并由司法局向你即将去的地区司法局发函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明确答复同意协助管理的,才可以到地方去就业、就学,并到当地的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工作。
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什么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 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
2018年9月6日,中国保监会党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保监会公务活动中禁止饮酒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要求,保监会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如下纪律: (1)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2)公务活动中禁止提供和饮用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 (3)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因外事活动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须报经本部门、本单位领
关于禁止公务活动中饮酒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包括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件、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2、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3、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4、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
企业从事了经营范围的活动,如果是与主业相关的行业,但不是主业行业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就核定企业经营范围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指政府批准企业从事经营的行业、商业(产品)类别或服务项目,是国家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个企业都应当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 二、核定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
《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绿色、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 1、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 2、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