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涉外结婚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涉外结婚公证的程序一般是: 1、当事人准备材料,包括证件、以及各种证明材料; 2、将这些材料提交公证机构; 3、公证机构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和公证,并开具一定证明效力的公证证明; 4、当事人领取和使用相关证明。 《婚姻法》 第十九条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