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应当以共同财产清偿债务,或有双方协议清偿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清偿的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1、协商。它是因债务
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然后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赠扶养协议先,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的自然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清偿是,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 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个人债务的清偿是: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是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34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营企业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
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债务与债务转移的区别:第三人代为履行,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自己退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院的处理: 1、先确定遗产。 2、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 3、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 4、几种继承人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