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补充明确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
公司债务如何清偿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
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依照企业破产发的先后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
反担保抵押物清偿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担保法司法解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