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清算不是必经程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债务是依据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清算的,优先清偿的债务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
【法律意见】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A.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B.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C.缴纳所欠税款D.清偿其他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
一起开公司有以下条件可以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
公司清算是一个过程,法律设置了严格的清算程序。所谓的公司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经过的具体步骤。1、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清算的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六十八条 清算财产按下列顺序分别支付:(一)清算费用;(二)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三)
公司破产,注册资金没有到位,无法偿还债务,法人和股东将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