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清算的。公司发生法定解散事由,到公司主体资格消灭有一个法定的过程,概言之,可分为公司发生解散事由、履行清算义务、注销登记三个环节。公司发生法定的解散事由,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六条 债权人或股东以第五条 第(一)项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清算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清算申
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
(1)营业执照被吊销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情况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起的15天内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2)公司宣告破产公司如果不
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公司回购等方式退出,那么如何清算呢?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一个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
公司清算的三种情况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时,其原因往往多种多样。比如营业期限已满、股东数量减少不再满足相关要求等。二、公司宣布破产倒闭公司破产
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以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
不可以。有关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国有独资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