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被申请人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清算组应当要求该股东缴纳所认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公司注销清算是指企业某种原因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外资企业终止企业执行清算与注销有如下程序:1、
公司清算的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
一、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备注:吊销营
【法律意见】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是否享有债权或股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1、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