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有优先抚养权,符合下列情况: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存在地区差异,如北京地区一般支持1-3万元,上海地区多为2-5万元。建议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具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