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老公父母出钱买房一般是共同财产。但如果丈夫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系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与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表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且只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如果涉及离婚关于房子分割问题的话有下列这种情形,第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1.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除明确约定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外,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三、双方父母出资 1.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