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付首付在小夫妻婚前买房。如果明确表示赠与给双方,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则只是给一方的个人赠与。 《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第三款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爷爷奶奶不可以向父母追讨抚养费,但是可以要求赡养费。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应由父母还。在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总则》第11条第一款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这个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他人的借款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于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
离婚前钱给父母算财产转移,因为没有离婚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数额小的话,可以说是给父母送的礼。数额较大肯定属于财产转移。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
根据《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甚至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根据《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两个儿子,都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分,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这需要在赠与时作出证据证明,最好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愿意出钱为子女购买非婚房屋,比如说投资性的房屋,且属于子女一方所有,那么,这就应当认为是子女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无抚养关系的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