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仅是因为此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因为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1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在实践中,对于父母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继承权人、受赠
子女应当偿还父母所欠的个人债务,不以其遗留的财产为限。这里所说的“债务”,是指父母因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需要住院治疗而欠下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子女”是指有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
儿子欠债,其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可以列入被执行财产。因为儿子继承遗产后,该遗产份额已是儿子的个人财产,是可以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