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保护。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2、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办法: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即使尚未申请注册,也应当仍定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即其他人对该商标进行复制、摹仿,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3、特殊保护的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