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执法观念;加强能力培养,不断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正确认识和处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与律师辩护权行使之间的关系; 改变传统侦查模式,加大初查力度;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审查批捕部门、公诉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听取这两个部门的意见,必要时邀请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审查,减少证据瑕疵,坚决杜绝非法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383条,对犯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及处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1.犯本罪的,
供犯罪所用财物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签订以下情形的合同属于合同犯罪: 一、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
捡到银行卡后取走五千,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知道别人犯罪不举报是不构成包庇罪的,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法律依据】
犯罪未遂的处罚是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物质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