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犯罪的常见手法如下: (1)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可以透支的特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犯罪活动; (2)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向银行骗领信用卡,实施妨害信用卡管理的犯罪活动; (3)不法分子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伪造信用卡,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刷卡透支、消费、套现,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等。
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造谣罪的规定,但根据造谣行为的具体情况,分为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等。法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构成诽谤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设立了封存制度,但仅指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部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适用封存制度必须符合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两个要件,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如果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未成年犯罪算前科。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虽然相关法律增加了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认定为累犯的规定,但未成年人犯罪也是算前科的,只是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底封存制度。
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首先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执行也有专门的场所。
未成年人犯罪受过刑罚的不能过政审。我国法律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对于其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是对于被封存的记录,公安机关、进行政审的机关是有权调查这些资料的,而政审审核有关规定,受过刑事惩罚的,不能通过政审。因此未成年犯罪若受到了刑事惩罚不能通过政审。
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倒卖中标工程不犯罪,但是是违法行为。倒卖中标工程涉嫌将工程整体转包给其他人,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不构成犯罪。 单纯的居间介绍行为是不能适用法律规定的贩卖毒品共犯予以处罚的。居间介绍在客观上帮助了贩毒者销售毒品,但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的共犯,主要在主观上看行为人是否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贩毒共同犯罪的故意,必须是主观上共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共同非法收买毒品的故意。居间介绍行为人的故意,只是在买卖双方之间进行撮合、搭桥的故意,不存在直接进行贩卖的故意。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