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与责任人协商赔偿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 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流程如下: 一、报案。发生事故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三、定价估损。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四、提交索赔材料。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
遭遇车祸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一)、报案。 (二)、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三)、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四)、签字,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发生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付标准是:根据《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的程序是: (1)报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的程序是: (1)报案: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勘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办理理赔手续: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
交通事故理赔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五五责任理赔流程是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只买了交强险理赔是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 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同时还有一种情况,被保险人在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并不负有责任,也必须做出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