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范围的需要责任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是交强险拒绝赔偿的情形则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
程序如下: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出具结果。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
保险法中规定是要理赔误工费的,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
计算标准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监护人责任险的理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在保险期限内,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肇事逃逸自首保险公司只赔偿交强险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使是肇事逃逸后自首也是逃逸行为,不能改变性质,保险公司对事故中的受害人承担交强险额度内的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保险公司只要查到是作假的,不会赔偿多报的那一部分。保险公司审查是很严格的,主张误工费要提供银行流水,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如果工资需要纳税,要提供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22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
交通伤鉴定8级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
在我国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赔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交通三级伤残理赔公司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