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处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50%-2倍罚金;销售额20-50万元的,处2-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额50-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立案标准: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