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根据我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文化和旅游部不定期,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一次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 另外,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总体规划,每年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建设工作成效开展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