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只有你的名字在股东名册上,你才算真的股东,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但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生效,首先要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其次是劳动者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才支付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是,对于上市公司,根据《担保法》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对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
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我国合同法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一般而言,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如下:(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二)
关于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是否可以质押,在学理上存在不同的看法。赞成说认为,既然我国《物权法》没有禁止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质押,那么就应当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