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要约成立和生效并不是一回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该债权是法律允许转让的; 3、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合同生效一般以书面签字为准,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37条就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 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二、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
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
1、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到达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即为到达。 3、承诺也采用到达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
合同先成立后生效。不过一般情况下成立即生效,有些附条件或期限的可能在成立一段时间后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