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在具备法律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时,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生效不一定就是有效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时生效,这样规定是有缺陷的。合同有效和生效作为两种不同的合同效力形态,至少存在两点区别。 首先,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生效不仅包括合同有效要件,而且还应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或期限成就这一要件。 其次、在具体内容上,合同有效,只产生保护效力和救济效力,不产生履行效力,其效力是不完整的;而合同生效,不仅产生保护效力和救济效力,而且产生履行效力,其效力是完整的。当然,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也有一定的关联,因为只有合同有效成立后才谈得上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对应于合同的未生效,合同生效是合同有效的下位概念。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5、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6、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
合同生效不一定就是有效合同。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时生效,这样规定是有缺陷的。合同有效和生效作为两种不同的合同效力形态,至少存在两点区别。 首先,在构成要件上,合同生效不仅包括合同有效要件,而且还应包括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或期限成就这一要件。 其次、在具体内容上,合同有效,只产生保护效力和救济效力,不产生履行效力,其效力是不完整的;而合同生效,不仅产生保护效力和救济效力,而且产生履行效力,其效力是完整的。当然,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也有一定的关联,因为只有合同有效成立后才谈得上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对应于合同的未生效,合同生效是合同有效的下位概念。 综上,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
合同已经生效了还能撤销。无论合同生效与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都是可以撤销的。已生效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举证证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的话,都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申请机构撤销合同。
合同成立时间具体情形: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 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 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没有注明履行日期的,若符合法定条件的,成立时就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以股权转让合同为例,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1、购销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所谓购销合同,法律上称为买卖合同,一般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由于异常简便,适合于简单的即时交易,如购买办公文具、设备。但是由于其随意性和缺乏书面凭据的特点,不适合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是公司、企业运营过程中最常见的形式,对企业的主要业务采取书面的合同形式对于合同的履行和监督将十分有利。
一、核心法律依据 本次解答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整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