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有领证,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共同关系,协商解除,要是存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的。
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但因为生理缺陷不属于疾病,且无传染、无遗传,对社会没有危害。所以到修改婚姻法时取消了这项规定,实行愿者不禁的原则,即如果一方明知
我国1950年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而现行的1980年婚姻法则并未把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所以说,有生理缺
我国1950年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而现行的1980年婚姻法则并未把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作为禁止结婚的条件。所以说,有生理缺
婚前隐瞒患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婚后不能治愈的是属于无效的婚姻,起诉宣告婚姻无效时,当事人要提供生理缺陷的医学诊治证明书。相关法律规定《中华
首先说明,这涉及到配偶权的问题。配偶权是指基于合法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双方平等、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生活、性爱、帮助的基本身份权利。夫妻共同生活的内
婚前男方隐瞒生理疾病,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1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凡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一方通过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 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婚姻关系。 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
生理缺陷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