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班用人单位不承认加班,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在用人单位有相关的加班审批制度规定下,如果加班的人自我加班,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之后引发劳动争议仅仅出示考勤记录; 不足以证明劳动者加班的事实,只能证明劳动者在下班之后并未离开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律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
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没有具体的规定,因为签劳动合同是要双方自愿的,具体签几年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的赔偿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
如果劳动者主动提起解除合同的,用工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地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用工单位提起的,用工单位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孕期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普遍矛盾: 一、到对“三期”女职工的调岗问题,即合同变更问题; 二、女职工在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三、三期女职工病假工资的发放问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辞职后用人单位是无权扣留离职员工档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其产生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该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范围如下: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