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通常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这意味着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申诉人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如果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一般情况下法院将不再受理。但是,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即使超过两年,法院也应当受理: 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如果新的证据或理由表明原审判决可能存在错误,且有可能导致原审被告人被宣告无罪。 原审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已提出申诉但未被受理:如果原审被告人在两年内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诉,但法院未予受理,则不受两年限制。 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超过两年的申诉。
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通常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
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时候,可以选择申诉。刑事案件申诉的时候,当事人首先提交申诉书,法院接到申请书之后,首先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审查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六个月。审查结束之后,会决定是否再审,如果法院决定再审就会立案;如果不符合再审条件的,会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可以请律师。申诉不同于一审二审,如果想要申诉成功需要准备很多材料,尤其是申诉书中所列的事实和理由都需要认真斟酌,律师毕竟是从事法律行业的,这方面比较专业也有经验,而且申诉对于其本人和家属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建议慎重考虑,还是请个律师比较稳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修改以后,民事诉讼程序上已经没有申诉这个程序了,只有再审和抗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应该在六个月内提出。
在刑事案件的一审公诉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但未出庭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以下是可能的法律后果和相关分析: 1. 认罪认罚制度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认罚: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刑罚。 即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其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庭审程序,除非有特殊情形(如身体原因无法出庭)。 2. 犯罪嫌疑人未出庭的法律后果 (1)无正当理由未出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参加庭审,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视为放弃权利:法院可能会认为犯罪嫌疑人放弃了部分诉讼权利(如当庭陈述、质证等权利),并根据现有证据和案件材料继续审理。 影响量刑从宽幅度: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出庭,可能被视为不配合司法程序,从而影响对其从宽处罚的幅度。 可能导致不利判决:法院可能会根据现有证据作出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判决,尤其是在缺乏犯罪嫌疑人当庭陈述的情况下。 (2)有正当理由未出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因特殊情况(如疾病、羁押等原因)无法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延期审理: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法院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待其能够出庭时再继续审理。 缺席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逃匿或境外追逃案件),法院可以在犯罪嫌疑人不到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但这一规定通常适用于重大案件或特殊情形。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限是一般为两个月至三个月;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 3、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死刑复核后还可以申诉。 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