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您依然有权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我们需要明确,尽管未签署劳动合同并不妨碍劳动者主张自身权益,但它确实预示着双方未能形成一份正式的书面附件以确认劳动关系的建立。然而,这并不代表问题无法解决。劳动者仍然有多种途径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如考勤记录或工资发放流水等等。同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要求,自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时,如用人单位经过书面通知劳动者之后,劳动者仍未与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便应严肃地向该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因此,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完全可以考虑提起仲裁以争取胜诉。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仅有工资欠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结合其他辅助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增强证明力。若争议仅限于工资拖欠且不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等复杂问题,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工资欠条作为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核心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劳动者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起诉,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例外情形:若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社保争议等,仍需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需提交工资欠条及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转账记录等); 仲裁请求应明确具体(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利息)。 二、劳动仲裁的实操要点 仲裁程序前置原则 劳动争议通常需先经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方可起诉。但对于单纯拖欠工资且无其他争议的情形,可跳过仲裁直接起诉(实践中仍建议优先仲裁)。 证据材料准备 必备材料: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欠条原件; 辅助证据:工作沟通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银行流水等。 时效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
1、仲裁庭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公司无故降薪属于擅自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公司在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降薪的,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1、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申请仲裁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工商企业信息; (3)证明劳动关系: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但不返还给员工的,可以内部先沟
异地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规定为: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存在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再开始继续计算。
劳动仲裁需要去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用人单位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薪资调整不是用人单位一方面说了算,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做此调整,是无效的决定。员工可以此提出劳动仲裁,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降薪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