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 (1)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农村五保对象; (7)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申请大病救助的流程为: 1.用户需要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公示无异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镇民政所。 5.镇民政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即发放资助金。 总的来说,患有大病并且需要申请大病救助金的用户可以通过上述步骤进行申请。与此同时,申请者需要知道的是,只有缴纳了社保或是新农合的用户才能申请新农合大病救助金。
申请大病救助流程如下:1、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经评议后,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4、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镇民政所;5、镇民政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民政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款。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救助金满足条件去当地居(村)委会街道申请,申请后将居(村)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交审核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待民主评议出来后公示3天,然后将材料提交到相关市、区民政部门都审批通过后,对于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人员将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大病医疗补助证,并给予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