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做医学司法鉴定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
流程如下: 一、申请。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以及下列材料: 1、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2、一书四方案。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使用集体土地协议书。 5、发改部门的立项或备案核准意见。 6、规划部门的有关材料。 7、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
在我国法律上规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如下: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
申请再审的有关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个人工伤认定后60日内有结果,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或者个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员工是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再由员工个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东莞骨折工伤等级评估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