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湖北省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有以下程序:1、首先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
1.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受强迫而结婚的婚姻是无效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1、男女双方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当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结婚登记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只能在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