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司法解释主要是两种,即一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而其二是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都应该认定为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