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不能担任监事。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如果想退出公司监事,有两种方法: (一)等任期届满。 (二)提出辞职。但是在新的监事选出来之前,仍需履行公司的监事职务。
监事是为了维护股东的权益,监督股东委托的代理人的管理行为,监事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但是并没有选投票权,参加股东大会的目的仍然是行驶监督权利,监事不能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不属于监事的义务,但是监事可以列席。
可以。监事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但是没有投票权,只是为行驶监视权利。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有: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长的责任如下: (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不一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中,监事由股东会(股东)委派或选举,由章程规定。而设立监事会的公司中,必须设立职工监事,其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不一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是设立在公司外部的,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中的监事不是本公司员工,而是国资委委派的设立在公司外部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如果是由监事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损失,那么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