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 2、机构不同。 3、程序不同。 4、处理不同。 5、证据收集方式不同。 6、后果不同。 7、受理案件时限不同。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
我国监察委员会主任仼期为五年。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
我国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是五年,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8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
劳动监察的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纪检监督和监察监督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主体职能与机构性质不同; 2、管辖对象及调整行为不同; 3、处置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
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不可以同时进行。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只能选择其一进行。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