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