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的案件是否会重判,要结合具体实际案情来综合判断。 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由公安部督办的案件不一定会比一般的判刑重,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般来说,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公安督办的目的就是想提高对案件的重视程度,把案子一查到底,有结论、有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督办的具体判刑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的情节以及嫌疑人的表现来定。若嫌疑人自首,认罪态度好,有重大立功表现,也有可能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