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作权民事纷争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民事纷争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或在经过依法指定的基层法院。 3、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应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后果以及是否获得了权利人的许可等因素,而非仅仅以是否获利为标准。
盗窃知识产权罪的量刑根据具体情况和涉及的法条有所不同。 盗窃知识产权,即侵犯知识产权罪,其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量刑的轻重取决于侵权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可以仲裁。 首先,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其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仲裁是继司法、行政之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第三条有效途径。仲裁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也是人们熟悉并乐于采用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裁决尽管不是国家裁判行为,但是同法院的终审判决一样有效。 2、调解,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调解的优点是地点不受管辖地的归属约束,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可以选择双方认可的任何中立的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甚至是个人充当调解人,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友好、平和的气氛下进行,这对于当事人是很有益的。 调解成功,可以达成调解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使调解不成,也不影响其他法律程序的启动和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海关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主要参照中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涉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当商品在进出口环节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海关可以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具体而言,海关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侵犯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表演、播放、展览、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翻译、改编等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犯商标权:在商品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该商品来源于他人或与他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为。 侵犯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权人享有的制造、销售、进口、许诺销售、使用、许诺使用的独占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当侵权商品进出口时,知识产权人可以向海关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一旦海关发现侵权商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查扣、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等。在某些情况下,海关甚至可以对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刑事追诉。
1、仲裁是继司法、行政之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第三条有效途径。仲裁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也是人们熟悉并乐于采用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裁决尽管不是国家裁判行为,但是同法院的终审判决一样有效。 2、调解,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调解的优点是地点不受管辖地的归属约束,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可以选择双方认可的任何中立的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甚至是个人充当调解人,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友好、平和的气氛下进行,这对于当事人是很有益的。 调解成功,可以达成调解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使调解不成,也不影响其他法律程序的启动和进行。
知识产权纠纷能否仲裁要看是否有约定。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仲裁的条件之一是有仲裁协议,如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 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